4月10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披露《关于北京市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经营主体名单的公示》,剑指辖内205家冒用“金控”经营主体,包含中国银河金控、光大金控投资、中青旅金控,以及“中植系”多家公司等。
自去年11月以来,已有深圳、广西、重庆、宁波、广东、福建、四川、天津、厦门、内蒙古、大连、北京等多地金融监管局对违规使用“金控”字样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合计披露企业约1022家。其中,深圳市披露了共计553家经营主体,包括恒大金融集团等。
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准入管控始于2020年。2020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多方面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要求。目前,我国持牌金控公司为以下三家: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金融监管局公示205家冒用“金控”企业
“老牌”机构银河金控在列
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披露《关于北京市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经营主体名单的公示》表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把金融准入关口,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源头管控,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北京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北京市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排,经综合研判,认定辖内一批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的经营主体名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名单中不合规企业整改期限为三个月。北京金融监管局指出,根据有关规定,名单中各经营主体应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同时对涉及相关字样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分支或附属机构进行规范,确保变更后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和其他未经许可的涉金融属性字样。
金融研究院查询发现,北京金融监管局公示的名单中共计205家经营主体,包含多家知名央企旗下控股子公司和集团成员,如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光大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其中不乏大唐金控、长城金控、中青旅金控等市场较为熟知的经营主体;还包含近日召开破产清算听证会的“中植系”下多家公司。
据其官网介绍,中国银河金控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于2005年8月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8.9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89.04亿元,出资比例为69.07%;财政部出资37.80亿元,出资比例为29.3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7亿元,出资比例为1.61%。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从事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银行等行业的投资和管理。
然而,作为“第一家国有‘金融控股’公司”,中国银河金控虽然具备金控公司形态与基本准入要求,但并未取得金控牌照,因此位列未经批准使用“金控”字样经营主体名单。
部分地区名单公示已满三月期限
企业整改情况如何?
实际上,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推进未经批准使用“金控”字样公司清理规范工作。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已经稳妥处置了“明天系”、“安邦系”和“华信系”等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征的一些企业集团。
自去年11月以来,已有深圳、广西、重庆、宁波、广东、福建、四川、天津、厦门、内蒙古、大连、北京等多地金融监管局对违规使用“金控”字样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其中,深圳市率先披露了共计553家经营主体,包括TCL金融控股(深圳)集团、恒大金融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花旗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阿里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等。
同时,深圳金融监管局提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加强甄别,注意核实涉金融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切实维护自身利益。如发现公示中的经营主体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向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金融研究院查询发现,被公示的千余家企业中,经营范围横跨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投资咨询、商业贸易等多个领域,不乏和金融毫无关联的科技公司、商贸公司等,并存在模仿知名金融企业命名的现象。
有业内专家表示,未获批金控与金融集团常通过复杂架构控股多类金融机构,却缺乏统一监管,易滋生资本不实、关联交易混乱、风险交叉传染等问题,清理整治这类机构旨在阻断风险传导。部分企业未经批准擅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名称开展业务,容易误导投资者,甚至引发非法集资等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公示名单已满三月期限,不符合规范的企业整改情况如何?
金融研究院查询天眼查平台发现,公式名单中的部分企业已修改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例如,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已于1月更名为“深圳联合金科控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内贸易、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黄金制品的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此外,深圳市华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已于去年12月更名为“深圳市华融数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通银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已被责令关闭。
目前国内仅有三家金控牌照
金融控股公司如何纳入监管范围?
“金控”一般指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金融业综合经营的组织形式。当前国内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分为央企、地方国企和民营三类,涵盖银行、证券、信托、资管等金融业态。
早在2007年,央行就在金融法制工作会议上提出推动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建设。2019年7月,央行深圳市分行表示要“推进金融控股公司模拟监管,探索金控公司监管机制”。
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准入管控始于2020年。近年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较快,为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需求、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少部分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风险不断累积。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注册资本,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补充资本能力,以及组织机构和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对金融控股公司提出明确的准入要求。
《决定》明确,在我国境内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具有规定情形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2020年9月11日,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直接所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和金融板块,明确股东资质条件,加强资本管理,要求股权结构简明、清晰、可穿透,规范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
在《决定》发布的例行吹风会上,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对于《决定》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具备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情形的存量机构,《决定》作出了过渡期安排,把握好节奏和时机,稳妥有序推进实施。
2023年2月1日,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界定金融控股公司关联方以及金融控股集团的关联交易类型,明确禁止性行为,要求其设置关联交易限额。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此后在2021—2022年间,央行陆续受理了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
据央行披露,截止2022年8月,持牌金融控股公司包括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许可其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从事金融控股公司业务,有效期限均为长期。
值得注意的是,据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披露,截至目前国内仍仅有上述三家持牌金融控股公司。
目前我国金控制度建设仍在有序推进。去年10月,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体系方面,人民银行从多个维度进行了探索推进,包括搭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依法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和监管。目前这项工作已划入金融监管总局。